文号:川交规〔2026〕10 号
发文单位:四川省交通运输厅
发文时间:2026 年 7 月 28 日
官网原文链接:http://jtt.sc.gov.cn/jtt/c111873/2026/8/28/78e8a37fb87941e287f8b362a9c0adb1.shtml
第十八条:日常检查中发现车载终端不符合标准要求的,依法将该型号车载终端列入不合格名录。列入不合格名录的车载终端,道路运输企业不得新装;已安装的,道路运输企业应予以升级或更换。
官网引用释义:四川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终端省级监管规则,支持替换老旧双模 / GPS 终端,可选用符合国标单北斗终端接入省级动态监控平台,是四川开展单北斗换装项目的监管合规依据。